医数未来APP 合作伙伴协议

 

《“医数未来APP”合作伙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为  医数融和(安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医数融和 ”)与您在本协议项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合作协议。

您应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限制医数融和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适用法律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当您点击勾选或点击同意或实际使用医数融和服务时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请您不要勾选或点击同意本协议或实际使用医数融和服务。本协议由医数融和视情况更新,如您不同意部分或全部更新后的内容,您应当停止使用医数融和服务,否则您继续使用医数融和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内容。

本协议中有部分斜体、加下划线的条款,该等条款可能影响您的权益或涉及您的个人信息,

请您重点阅读。

 

特别声明:

您通过医数融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与您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其他似劳动人事法律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

鉴于您与医数融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仅为合作关系,并非劳动或劳务等其他法律关系,您的社会保险、个税由您自行承担,与医数融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客 户(含关联方)无关。医数融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客户(含关联方)无需为您缴纳社保、公积金,您不得向医数融和要 求任何社保待遇;

您不得向医数融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主张劳动法上的任何权利、待遇、赔偿。

您提供劳务期间如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您自 行承担责任,医数融和平台服务的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不承担工伤或其它赔偿责任。

您不是企业客户(含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否则不能分包医数融和为满足该企业客户的业务需 求而发布的任务。

一经发现您违反上述第一段声明规定行为的,医数融和有权取消您使医数融和服务的资格;如为您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注册服务,医数融和有权要求您立刻注销个体工商户,并有权上报和配合相关国家机关,同时保留追究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鉴于:

医数融和承接了企业客户的业务需求且享有医数融和平 台的合法使用权,可为您提供灵活就业服务,主要包括基于您的资质或技能为您匹配并进 而向您分包适合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核算由此产生的经营所得等。您具有相关业务经验和资质,且 有意愿承接前述业务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医数融和与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并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关联方:指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 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指自我雇佣、自我管理、自担成本、自负盈亏并通过医数融和平台从事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本协议下的个体工商户。

5、经营所得(税后) :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与医数融和合作,承接医数融和所分包业务进而从事经营活动取 得的经营所得扣除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之后的收入。

6、企业客户:指与医数融和签署服务合作协议、开展服务合作(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制作业务、市场拓展业务等,具体以服务合作协议约定为准)且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医数融和平台或企业客户平台直接向其提供服务的企业。

8、业务服务费:指由医数融和向企业客户提供灵活就业总分包服务,医数融和就该服务向企业客户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基于企业客户的业务需求,医数融和向企业客户提供 相关业务服务,现医数融和拟将该合作业务分包给本协议项下的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医数融和通过医数融和平台或企业客户平台发布分包服务内容,您根据自身 资质及技能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前述服务事项并提供企业客户所需求的服务。

2 、医数融和基于企业客户的服务需求和合作业务情况,将不时应企业客户的要求或业务需要发布与业务相关的政策、规范、服务标准等,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服务规范、验收标准、 结算标准等(以下统称为“服务规则 ”),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您,您承诺在提供该业务 服务过程中遵守前述服务规则,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如您未遵守服务规则 或未能按需求完成业务服务,将影响您获取经营所得。

3 、您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税务机关的 要求,履行您通过医数融和平台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取得经营所得应承担的个人所得 税纳税义务。您认可并同意医数融和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税务机关的要求和您 的授权协助您履行上述纳税义务,为此您应配合医数融和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应当向 医数融和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且应当保证前述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4 、鉴于医数融和与企业客户基于总分包服务模式,并应企业客户的业务 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其所需服务。如您与医数融和已开展了事实合作且向企业客户提供 服务,则双方对前述事实合作予以追认,前述事实合作同样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三条 账号使用与资格审核

您知悉并同意,您可通过注册新的医数融 和账号或使用您已有的医数融和账号(两者合称“账号” )以登录访问医数融和,并均应遵守《医数融和用户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您已了解,尽管医数融和平台账号可访问并 使用医数融和的其他服务,但如您在使用医数融和账号时违反本协 议、《医数融和用户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医数融和有权对您的医数融和 账号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临时中止、永久封禁等措施),从而可能影 响您对医数融和及医数融和其他服务的正常使用。您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或不利后果。

如您有意与医数融和形成灵活就业合作关系并使用医数融和 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则应进一步满足以下规定: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您应按照医数融和要求提供注 册资料,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 效。如您的注册资料有所变动,您应及时更新,否则,您应承担相应 责任及后果。医数融和有权依法对您所提供的前述资料进行审核,但审核通过并不代表医数融和对前述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及有效性的确认,您仍应对您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及有效性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您应谨慎合理的保存、 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对通过您的账号实施的所有行为、活动及事件负 全责。您若发现账号存在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依照《医数融和用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并予以处理。

4、 您不得将医数融和账户借(租)给 他人使用,否则医数融和将有权依照《医数融和用户服务协议》、本协议及相 关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原则予以处理。

5、 您同意,医数融和通过向您注册账号或资格审核时预留 的地址、邮箱、电话等任一方式发送消息,或者通过医数融和向您发送站内信息,即视为医数融 和向您履行了送达、通知义务。

6、 您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家机关要求的前提下,医数 融和有权对您的注册账号进行限制或冻结,在该等情况下,您可能无法继续登陆或 使用您的注册账号。


第四条 经营所得(税后)的结算及支付

1 、您理解并同意,经营所得根据您提供服务的订单数量和质量等计算,同时您的生产 经营收入可能受企业客户或其用户的喜好程度、企业客户 发布及医数融和应企业客户需求发布的服务规则、您的个人经验、市场环 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您的经营所得可能存在浮动。您提供服务的订单数量和质量情 况均以医数融和与企业客户确认的信息为准。

2 、医数融和收到客户支付的业务服务费后,将根据您服务完成情况核算您 的经营收入,并在协助您缴纳应承担的税款后支付给您,您连续12个月自互联网平台企业 取得服务收入(不含增值税)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您同意医数融和按照费用结算标准向 您因上述合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结算。并且您同意,如果您未能按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则医 数融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您相应的收入。若您对前述收入事宜发生异议的,应在收到医数融 和支付的收入后3个工作日内以本协议第十一条所述联系方式提出。如您提出异议,医数融和应配合您进行复核,并以双方最终共同确认的金 额为准。如因您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医数融和要求您退还已支付的收入的,您应当予以配合。

3 、您确认,如根据现行税法规则,您的经营所得致使您应承担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则 您与医数融和将不再进行业务分包合作,您应自行向相关税务机关清缴您所取得全部经营所得的相关税费, 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您保证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满足所有 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法定条件及约定条件,如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后经 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才具备效力,由您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 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签署本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您保证具有承接医数融和分包业务服务所需的资质。如果您所承接 的生产经营活动需经相关国家机关许可或以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方式进行的, 您应先行取得相关许可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提供服务开展分包经营活动,否则您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您保证在通过医数融和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 遵照相关服务规则并自备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自行承担必要费用,同时对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质量及成果自行承担 全部责任,如因您个人原因造成您本人、企业客户或任意第三方损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您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

4 、您有权在医数融和处查询经营所得(税后)的核算方式,取得经营 所得(税后)。您保证承接及履行医数融和分包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您个人名义或 您登记注册的本协议项下的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进行的,与您名下非通过医数融和平台登记 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关系;您保证不以在医数融和平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 任何与本协议项下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业务。              

5 、如您通过医数融和平台登记注册了个体工商户,您同意并授权由医数融和保管该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证件、公章、印鉴等资料(如有),医数融和承诺将妥善保管,并不得出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而使用。您同意注册完成后获取的个体工商户电子证照仅用作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如您以该个体工商户身份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所涉及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等事项与医数融和无 关且医数融和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您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从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 于涉嫌传销、赌博、暴力、淫秽、恐怖行为、洗钱、偷税、漏税、逃税、非法集资、诈骗)及 其他不符合本协议合作约定的行为,否则医数融和有权中止向您支付 经营所得或终止本协议。同时,相关国家机关介入调查时,您应当予以协助并如实反映情 况,不得阻挠、拒绝调查。

7 、您确认并同意,您作为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承接医数融和分包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医 数融和之间为业务分包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劳务、雇佣 、担保或被担保等关系。同时,您确认您与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劳动、劳务、雇佣或其他类似劳动关系,您亦不是企业客户(含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如医数融和发现您属于前述人员的或其他不符合本协议新就业形态劳 动者定义的,有权立即中止向您支付经营所得或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您应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罚金)。

8 、您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和服务规则以外,无需接受医数融和的用工管 理,也无需遵守医数融和关于员工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考勤 休假、绩效考核、调岗晋升降级和违纪处分等。

9 、您保证向医数融和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医数融和, 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您承担。您的收款账户信息以您或您通过企业客户提交至医数融和的信息为 准,且您保证该收款账户为您本人或您本人所设立的本协议项下的个体工商户合法所有。如因您提供信 息有误或变更信息未及时通知医数融和等导致付款异常的,您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医数融和收到相关国 家机关任何调查请求的,您应协助并如实反映情况。

10 、为确保向您提供优质服务,医数融和可能需短时间中断服务对医 数融和平台进行维护和升级,若发生此情形,医数融和将尽可能在中断服务前通知 您,您理解并同意医数融和无需向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医数融和承诺保 障并配合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更正权、 删除权、撤回同意权、可携带权和账户注销权等。                                                       

12、医数融和坚持从行业底层逻辑出发,研究行业发展规律, 积极参与各项国家级、省部级的行业重点课题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和 实践经验,可为您提供多项附加服务,具体适用由医数融和和企业客户共同决定:

12.1 医数融和提供业务场景的定期合规性核验服务。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认业务真实、 有效区分您所得性质、协助您依法纳税,避免业务场景产生违法违规风险,医数融和将按 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企业客户、医数融和和您三方业务开展情况,定期对您与企业 客户间业务场景的合规性进行核验。如发现风险隐患,医数融和将根据长期合规工作积累的理论成果及实践经验,协助您 对业务场景进行针对性整改。

12.2 医数融和保险保障服务。医数融和总结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 者合法权益的经验,选择适宜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保障服务供应商,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产 经营活动特点定制保险产品,为您提供职业伤害保障。为您提供保险保障时,在您同意医数融和作为投保人的前提下 ,医数融和负责推动投保和理赔流程,提升您的抗风险能力,助力您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3、您保证为医数融合提供服务过程中不违反任何竞业禁止(限制)规定/协议、保密协议,不侵犯任 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如您违反本条约定给医数融合造成任何损失的 ,您应当全额赔偿。

14、您不得就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同的内容擅自与企业客户及其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或者与医数融合开展本协议以 外的其他合作。如因您违反前述约定使得医数融合遭受实际经济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意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如您涉嫌违反本协议之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 ,使医数融和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或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使医数融和遭 受任何损失,您应当赔偿医数融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损 害赔偿,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2 、您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服务规则的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 提供该业务服务,如您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前述要求的,您应赔偿因此给医数融和造成的实际 损失。

3 、如您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服务规则导致业务根本无 法完成或您承接生产经营活动后又明确表示无法按要求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视为您 违约,并赔偿因此给医数融和造成的实际损失。

4 、本协议中约定的您应承担的赔偿等,您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医数融和,否则医数融和有权在拟向您支付的经营所得中扣除。 

5 、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给医数融合 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或企业形象损失,医数融合有权向您主张损害赔偿。

6 、本协议任意一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销、 申请破产、经营异常且不能合理解释或通 过合理方式无法联系、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取消营 业资格,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 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政府机关不再授予或调 整协议任意一方相应经营资质或权利等,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无 法履行的,遭受该行为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 ”是指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且该事件足 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意一方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 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战争、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或电信机构服务中断造成的事件。

2 、本协议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协议的 ,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在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暂缓或无法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于该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 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证明,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不可抗力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影响双方合作的, 任何一方可选择在上述情形消失后顺延合作期限或解除本合同。

3 、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不可抗力持续30 个自然日仍 未停止的,双方可经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此情形下,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并尽力配合对方完成协议 终止事宜。


第八条 个人信息保护

1 、为了您可以使用医数融和提供的灵活就业总分包服务,向您付款及协助您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执行服务验证、升级服务,改善医数融和现有服务,您同意并授权医数融和收集、留存并合法使用您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影像、人脸照片及动态面部识别特征、银行账号或其他收款账户信息、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医数融和平台账号、税费缴纳信息、活动内容及经营所得信息

2 、您须谨慎保管于医数融和处注册 时所使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信息、身份凭证),因您泄露或提供给他人使用该 等信息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 、为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服务,您授权并同意医数融 和在下列情形下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1 与关联方灵活用工平台:医数融和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收款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共享给灵活用工平台,将您的前述信息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共享给其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核验。 与合作机构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核实您的身份,以便准确无误地向您支付经营所得(税后)。

3.2 与企业客户共享:

3.2.1 医数融和将您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影像、经营所得及税费缴纳信共享给相应有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与企业客户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为您筛选适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了解您的生产经营情况。

3.2.2 您同意并授权,医数融和将您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完税证明、纳税记录等各类税缴纳信息共享给相应有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与企业客户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为您筛选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了解您的生产经营情况。

3.3 与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协议目的,医数融和的某些服务将 由合作伙伴提供。医数融和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医数融和的合作伙伴包括:

                                                

3.3.1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蚌埠市人社局”)。医数融和将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通过蚌埠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调用蚌埠市人社局“人员参保状态核验 ”数据服务接口,经过相应模型运算后, 向医数融和反馈您与企业客户之间的社保缴费关联情况(如您曾经在该单位有过参保缴费记录或正在该单位参保缴费,则返回“是 ”,如其他情况,则返回“否 ”)。该反馈结果仅限用于医数融和查验您与企业客户是否有可能存 在社保缴费关联,以便确保您符合医数融和的服务范围。

3.3.2 蚌埠市公安局。医数融和将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共享给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公安局核查后, 向医数融和反馈查验结果。与蚌埠市公安局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查询与您开展合作的 企业客户的合作对象中涉嫌传销风险人数和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人数, 以便帮助评估与您开展合作的企业客户的相关法律风险。

3.3.3其他合作伙伴医数融和可能向上述合作伙伴之外的其他合作伙伴以加密方式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便其他合作 伙伴支持医数融和为您提供服务,实现本协议目的,例如风险名单数据库合作方、身份核验供应商、数字证书认证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当因国家合规政策调整等带来的新要求,以及医数融和业务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为确保能够及时顺利向您完成服务提供及改善后续服务,医数融和可能会变更合作伙伴范围, 向现有合作伙伴之外的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等新增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

医数融和对共享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遵守“非必要不变更 ”“缔结严格法律关系 ”“最小化提供 ”“必须加密传输 ”等原则, 以保障您的隐私安全不会有额外之虞。医数融和只会共享提供服 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并与共享对象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或保密条款,要求其按照医数融和的说明、本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上述条款所限用途,未经您的同意,不得将您的信息另作他用。


 第九条 知识产权

1、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提供服务期间或利用医数融合或企业客户提供的条件所产生的一切成果或者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发明、论著、软件、源代码、蓝图、结构、说明、开发策略、方法及程序库等)、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归属医数融合或企业客户(具体由 医数融合和企业客户另行确认),根据法律法规应当由您本人享有的权利除外。

2、如果医数融合或企业客户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对您提供服务期间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您可以自由处置该有关权利,但您同意医数融合或企业客户仍保留无偿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保密责任

本协议任意一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以及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法 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同时本协议以及为履行本协议签署的其他文件或口头约定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允许,均不得向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意第 三方披露(但前述保密信息已经公开、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来源获悉或应司法机关、行 政机关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本条约定的保密责任仍然有效,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条款效力的变化而终止。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与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 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 提交至实际与您开展合作的医数融和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通知

1 、有效联系方式

医数融和为了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有权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 向您发送相关通知,如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医数融和将通过您的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相关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2 、通知的送达

医数融和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 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医数融和平台中发布公告或通知消息、 向您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及通过客服向您发送通知,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医数融和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挂号信、EMS 或快递发出的,签收即为送达,因您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挂号信、EMS 或快递未能被您实际接收的,挂号信、EMS 或快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您可以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医数融和平台的在线客服、服务热线等方式向医数融和发出通知,您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视为您本人的意思表示,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您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挂号信、EMS 或快递发出的,签收即为送达,因医数融和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挂号信、EMS 或快递未能被医数融和实际接收的,挂号信、EMS 或快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医数融和的联系信息如下:

电子邮箱:17344040680@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融创大厦12层01号


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更高效的与您开展合作,在不影响您的实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不降低服务品质的情况下,医数融和可以选择合适的主体与您开展合作并提供服务,且医数融

和会向您履行选择该主体的告知义务(告知形式详见第十条第2 款)。为减少在此过程中给您

造成的打扰,本协议在您与任一实际开展合作并提供服务的医数融和主体之间均适用并有效,

双方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如您需要与实际合作的主体分别签署单独的书面协议,可以通过

医数融和平台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联系医数融和并提出需求,医数融和将予配合。与您实际开

展合作的医数融和主体是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法律主体,您可以随时查看医数融和客户端的相

关信息,或根据实际合作信息确定与您履约的医数融和主体。

2 、与您开展合作的医数融和主体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主体的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本协 议项下的权益。您以任何方式明确同意与变更后的医数融和主体就合作的经营活动进行结算,或以其他实际行动表明同意与变更后的医数融和主体合作的,视为您同意与变更后的医数融和主体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因业务调整而导致的主体变更,医数融和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 向您履行告知义务,若主体变更导致对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发生变更的,医数融和会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 、为适应业务的迭代与优化,医数融和可在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的情 况下更新本协议条款,并在医数融和平台、企业客户平台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如 各平台协议内容存在差异的,应以医数融和平台内公布的协议版本为准) 。如您同意所修改的内容,请通过点击勾选、继续接受医数融和付款等方式,或以 其他继续使用医数融和服务的方式予以确认;如您不同意所修改的内容,请停止使用医数融和服务。

4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您有权以本协议第十条所列的联系方式通知医数融和终止本协议:

  1. 4.1 医数融和破产或被取消营业资格的;

4.2 本协议更新后,您不同意所修改内容并停止使用医数融和服务的;

4.3 您不愿继续使用医数融和服务的。

5 、您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序良俗, 医数融和有权自主判断您的行为是否违约或违规。发生下列情形时,医数 融和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限制或停止您使用医数融和服务的资格,情形严 重的,医数融和有权以本协议第十条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根据医数融和与您签订 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合作协议》敦促您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如适用),且您认可通过这种途径致使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法律后果:

5.1 医数融和有合理理由或有证据认定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嫌传销、赌博、暴力、淫秽、恐怖行为、洗钱、偷税、漏税、逃税、非法集资、诈骗);

5.2 医数融和有合理理由或有证据认定 您存在危害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损害国家荣誉或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或发表前述相关言论的;

5.3 您严重违反该业务政策、服务规则、超出电子营业执照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利用电子营业执照与除医数融和之外的其他合作方开展经营活动或通过实体商户从事经营活动;

5.4 医数融和按照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的;

5.5 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四条 其他

1、电子签名与确认:您承诺并确认在登陆时,于本协议末尾点击确认按钮并进行实名认证电子签名的行为,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 确认并认可您电子签名与您的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代表您的真实意愿和身份认证。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医数融和平台通知、 弹窗内容)。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